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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宣城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公开承诺

发表于2016-05-24

宣城市不动产登记自2016年3月31日正式运行以来,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,各项登记业务均有条不紊开展。


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,方便群众办事,更好地服务宣城社会和经济发展,自2016年5月23日起,对宣州区区划范围内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,在申请人(权利人)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,办结时限全面提速,特公开承诺如下:


一、需房管部门依职权审查,并统一受理交易和登记申请材料的:


1、抵押登记,自收到房管部门提供的《房屋产权与交易告知单》之日起,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内。


2、转移登记、商品房首次登记,自收到房管部门提供的《房屋产权与交易告知单》之日起,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内。


二、市不动产登记直接受理登记申请材料的:

1、查封登记为即办件,无特殊情况当场办结。

2、异议登记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,无特殊情况当日办结。

3、商品房预抵押登记(含预告登记)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4、不动产首次登记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5、变更登记、更正登记等其他各类登记10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    监督电话:0563-283890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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